
按照市落實中央和自治區環保督察反饋問題整改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包頭市落實自治區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整改銷號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包整改辦(2020)1號)和《關于規范自治區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驗收銷號及檔案整建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現對已完成整改的問題情況進行公示。
整改任務第23項:“2020年9月30日,包頭市大氣水土壤污染綜合治理領導小組辦公室下發《關于進一步做好轄區四道沙河水污染防治工作的緊急通知》,指出高新區二號泵站周邊區域囤積水水質惡化問題,但是該區域河長對此問題一直未發現,在收到通知后,也沒有對紅旗渠大橋、二號泵站重點污染源開展巡河巡查,對囤積水質惡化和混排下泄問題嚴重性認識不足,僅采取簡單疏淡措施,實際問題沒有得到根本解決,相關河長巡河不規范。”問題
監管單位:市水務局
責任單位:稀土高新區管委會
整改目標:稀土高新區對紅旗渠大橋、二號泵站重點污染源開展巡河巡查,整治二號泵站周邊區域囤積水水質惡化問題。
整改完成情況:已完成整改
整改驗收情況:自主驗收
以上整改情況向社會公示,如有異議,請以書面或電話形式向包頭市水務局辦公室進行反饋。
公示時間:2022年3月22日至2022年3月28日,共5個工作日。
受理部門:包頭市水務局
聯系電話:0472-5919303
聯系地址:包頭市青山區富強路中段17號
包頭市水務局
2022年3月22日